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厂鼎鸿”,为公司下设的三级子公司)拟以其所拥有 的大厂潮白河工业园区地下管网以售后回租方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融资人民币30,000万元。 外贸租赁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分别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交易概述
     大厂鼎鸿拟与外贸租赁签署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将其所拥有的大厂潮白河工业园区地下管网出售给外贸租赁并租回使用,融资金额为3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年。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 交易对方: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85年3月4日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北京市西苑饭店11号楼
    4. 法定代表人:丁建平
    5. 注册资本:150,766.26万元
    6.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二)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三) 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四)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五) 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 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九)经济咨询。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名称:大厂潮白河工业园区地下管网
   2. 类别:存货
   3. 权属: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 所在地: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
   5. 资产价值:325,225,653.8元
四、   拟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租赁物:大厂潮白河工业园区地下管网
   2. 融资金额:30,000万元
   3. 年租息率:7.0725%(按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等比例调整)
   4. 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
   5. 租赁期限:2年
   6. 支付方式:按季付息,按半年不等额还款。第一个半年偿还租赁本金的10%,第二个半年偿还租赁本金的10%,第三个半年偿还租赁本金的30%, 第四个半年偿还租赁本金的50%。
   7. 租赁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分别提供保证担保。
   8. 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外贸租赁所有;租赁期满,大厂鼎鸿以名义货价人民币3万元从外贸租赁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五、   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