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重要提示:交易内容: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展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展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自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经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展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议案,该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综合管网设施与展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硕”)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租赁期限为5年,年利率不超过7.36%。由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与展硕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公司名称

  展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婧茹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2112-2120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明国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863,977,948元

  经营范围: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化纤用浆粕、粘胶纤维、空心砖、纱、布、面料的生产、销售;备案进出口业务;浆粕的来料加工;纺织技术的开发、研究、服务、咨询、转让。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综合管网设施

  (二)类别:固定资产

  (三)权属: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四)所在地:潍坊市寒亭区

  (五)资产价值:租赁物账面净值27,750.47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主要条款如下:

  1、租赁物:综合管网设施

  2、类别:固定资产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利率:不超过7.36%(5 年期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 )

  6、租赁期限:5年

  7、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本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利息,不等额本金法偿还,期末支付。

  8、租赁设备权属: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归属展硕。展硕同意,在租赁期限内,在公司正常履约的前提下,公司保留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五、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正积极开展多项提质提效降本降耗的活动,预计不会出现无法履约的情况。

  六、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的资金,主要用于实施降本增效的技术改造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利用公司现有资产进行筹资,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量,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融资租赁合同(草)》及附件。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协议签订、履行等方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