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理财投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杉杉富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

  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其中富银融资租赁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理财产品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郑孟状先生和戴继雄先生就此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一、投资理财目的

  鉴于富银融资租赁和富银商业保理的业务运作特点,在日常经营中,会产生资金闲置,为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或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所需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富银融资租赁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理财产品种类

  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闲置或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风险控制

  公司制定了《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短期理财投资的适用范围、决策程序、执行程序、风险控制等具体措施,确保短期理财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防范投资风险。

  1、明确短期理财投资的适用主体为股份公司所属类金融公司。

  2、短期理财交易的标的为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或国债逆回购业务,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3、公司下属子公司若需进行相关短期理财业务需报股份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下属子公司内控部每月检查公司全部的短期理财业务的开展,对各审核环节、审批权限的合规性作出评价。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郑孟状先生和戴继雄先生认为:

  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其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富银融资租赁与富银商业保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和富银商业保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以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郑孟状先生和戴继雄先生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

  2、富银融资租赁、富银商业保理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其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其自有或闲置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有或闲置资金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