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双远地产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曾于2013年12月13日联合竞得茶园项目地块,成交总价为95,129万元。茶园项目现由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双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远公司”)开发。为保障茶园项目后续开发资金需求,双远公司与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海租赁”)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由银海租赁委托银行向双远公司提供1.5亿元贷款,期限9个月,到期后可宽限3个月,年利率11%,宽限期年利率11.5%。
由于银海租赁是我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持有其60.87%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公司于2013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健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预计本次委托贷款利息约在1669万元,未达到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银海租赁注册地为重庆市,注册资本人民币97919.5208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子春,税务登记证号码500905784213097,主营业务融资租赁、租赁业务、租赁信息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业务。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87%)。
银海租赁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截止2013年末银海租赁总资产298,752.32万元,净资产134,177.79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137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近期,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公司曾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以双远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在融资额度及融资利率方面均不具备明显的行业优势。目前,房地产市场上融资成本一般在11%以上,有些企业甚至高达15%以上,在多方比较各种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参考市场情况,通过与关联方的协商,我们将本次委托贷款的年利率确定为11%-11.5%,与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一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远公司将与银海租赁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融资方式:委托贷款,即银海租赁委托银行对双远公司提供贷款。
2、额度、期限:融资额度1.5亿元,期限9个月,到期后可宽限3个月。
3、资金成本:年资金成本11%(宽限期利率11.5%),按季度支付。如宽限期内仍未归还委托贷款本金,除承担年利率为11.5%的应付利息外,还需额外支付每日千分之一的逾期利息。
4、担保方式:由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