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宁波市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动员会议上获悉,宁波将加快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计划经过3年探索和实践,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才发展环境、商贸物流金融、普惠金融、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走出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之路。
《意见》指出,为了更好地引导民营金融业态集聚,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发起或参与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新兴金融业态。

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力争在三年内全市融资租赁企业达到50家,租赁资产余额突破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