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为下属公司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厂鼎鸿”)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大厂鼎鸿担保金额为28,6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49.07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以上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大厂鼎鸿拟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申请以融资租赁大厂潮白河工业园区地下管网方式融资28,600万元,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临2014-071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鼎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9日;

  注册地址:大厂县祈各庄村西厂谭路北;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55,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与管理、市政管理、土地整理、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厂房建设租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审批的项目,审批后经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大厂鼎鸿的总资产为5,349,557,580.25元,净资产为1,096,540,295.93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614,861,640.45元,实现净利润520,666,359.86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大厂鼎鸿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下设的全资三级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外贸租赁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外贸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9.07亿元,均为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