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下发《关于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通知鼓励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添加设备。
通知提出要加强政银企沟通协调、实现银企双赢。加强不良贷款风险监控。保持企业信贷规模稳定。增强应急资金的保障能力。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的作用。鼓励企业发债融资。强化融资租赁和信托资金对企业的支持。
通知提出要加快制定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融资租赁公司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对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的租赁设备,视同技术改造项目,按技术改造补助政策给予支持。开展农机金融租赁服务,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探索开展融资租赁与风险投资相结合、租赁债权与投资股权相结合的风险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