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全 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宇商租赁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3】106、【2013】121 号文的规定,对于融资租赁企业,2014 年 4 月 1 日后注册资本金达到 1.7 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次月起,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拟将宇商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美元增加至3000 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企业外资股东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25%的规定,本次宇商租赁公司增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出资 550 万美元,公司出资 145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投资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98,612.6241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的经营(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5月22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2、投资方: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冯均鸿、范智强、郑德威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沙田安耀街3号汇达大厦22楼
    注册资本:港币36,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以及投资控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宇商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3039 号深圳国际文化大厦 19 楼 05B
    3、法定代表人:陈伟民
    4、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3,000 万美元)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股东出资: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800 万美元,占出资额的 80%;联怡香港以现金方式出资 200 万美元,占出资额的 20%。(本次增资后股东出资为: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 2250 万美元,占出资额的 75%;联怡香港以现金方式出资 750万美元,占出资额的 25%。)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3】106、【2013】121 号文的规定,对于融资租赁企业,2014 年 4 月 1 日后注册资本金达到 1.7 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次月起,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本次对宇商租赁公司的增资行为,主要是为满足国家税收优惠条件,从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