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确定为第十二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发《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世欣合汇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第十二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通知》(商流通函[2014]384号)。根据通知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租赁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第十二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发的相关文件,待收到相关文件后,将做进一步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