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1、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部分生产设备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控”)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与无锡金控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融资租赁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平;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东光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无锡矽能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补充流动现金,公司拟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控”)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将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出售给无锡金控,然后再从无锡金控租回该部分生产设备占有并使用,本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无锡金控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00元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设备从无锡金控购回。

  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子公司为本次融资3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子公司为本次融资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无锡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25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蒋国雄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601号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

  三、交易标的情况

  1、名称: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江苏宜兴百合工业园公司所在地

  5、设备净值:5209.24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无锡金控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1、租赁标的物: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总额:3000万元人民币

  3、租赁期限:2年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的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6、租赁保证金: 150万元,在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时直接扣除。

  7、租金支付方式:按照等额年金季后付款的方式,分八期支付。

  8、租赁设备所属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无锡金控公司;租赁期满后,无锡金控公司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回公司。

  9、租赁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建平;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东光电子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电子厂有限公司;无锡迅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矽能微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租赁起租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测算,每季度支付租金402.75万元,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按期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存量固定资产、补充流动现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