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四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以拥有的部分7万吨TDI生产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融资40,000万元,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47,960万元,租赁期限5.5年,按季等额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公司以100元人民币购回融资标的物。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事项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合同均未签署。

  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情况介绍

  1、住所地:上海浦东新区松涛路 80 号 3 号楼 6 楼

  2、法定代表人:陈敏

  3、注册资本:60 亿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一般进出口贸易,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及工程机械销售);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部分 7 万吨 TDI 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沧州临港化工园区

  5、资产价值:51400 万元

  6、资产情况:年产 7 万吨 TDI 生产线的生产及配套设备共计 2438 项,本公司目前对 2438 项设备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该等设备不存在抵押、质押、留置、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拥有的部分七万吨TDI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40,000 万元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拥有的部分七万吨TDI生产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继续对部分生产设备保留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七万吨TDI生产设备由公司按名义价格100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5.5年

  5、租赁担保:租赁总额的5.5%作为保证金(本息抵扣最后几期租金,起租日前一次性收取);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共22期,总金额为人民币47960万元,每期租金金额为

  人民币2180万元。

  7、租赁手续费:租赁总额的2.6%,起租日一次性支付。

  8、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公司以100元人民币购回融资标的物。

  9、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筹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