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参加表决董事10名。董事樊建林委托董事徐国
宝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颜学海已提出辞职请求,未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关联方董事吴建雄、朱宗尧、臧良回避表决,非关联方7名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2、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将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有利影响,增强融资租赁公司的竞争力,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该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预测关联交易金额
预计2017-2019年平均每年融资租赁公司向申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49.79%的股份,并持有上海申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40%股权。本公司持有融资租赁公司60%股权,对其享有实质控制权。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将涉及申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融资租赁公司与申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开展的融资租赁及相关业务和资金往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公司控股的类金融企业,其主要作用是提供系统企业融资便利、优化债务结构、增强融资议价能力、落实行业政策、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同时将为公司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
为申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有助于推动产融协同的发展战略,发挥金融板块的产业支撑和创新引领效应,帮助融资租赁公司快速形成业务规模,提升融资租赁公司的整体实力。
四、关联交易方式及定价政策
融资租赁公司与申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是融资租赁公司针对申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商业保理等融资租赁服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关联交易将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有利影响,增强融资租赁公司的竞争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