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四方周三晚间公布,于2017年10月25日,全资附属南方租赁与承租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南方租赁将就该资产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提供融资租赁,为期五年。南方租赁将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购买该资产,并根据融资租赁安排租回予承租人。
公告称,融资租赁的本金额为3亿元。承租人将于融资租赁期内分四期等额偿还本金额,并须于每季按相当于中国人民银行所报的利率乘以1.2加1%的利率支付利息。南方租赁亦于租赁期开始前向承租人收取一笔过手续费80万元。
购买该资产的代价为3亿元,乃由订约各方经参考该资产按成本法估值约19.13亿后按公平原则磋商釐定。购买该资产的代价将由南方租赁以银行借贷支付。
于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将有权按象徵性购买价1万元购买该资产。
公告称,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将有助南方租赁于五年租赁期内赚取融资租赁收入净额。董事会认为,融资租赁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