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协鑫能源公布,于2017年10月25日,公司的间接附属新疆协鑫新能源(0.6, 0.03, 5.26%)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无法律约束力的框架协议,据此,新疆协鑫与芯鑫融资租赁拟就下列融资租赁安排进行合作:(1) 新疆协鑫将全权酌情指定卖方及资产,而芯鑫融资租赁将向指定卖方购买资产,总代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相当于约11.76亿港元);(2) 于收购指定资产后,芯鑫融资租赁(作为出租人)将向新疆协鑫(作为承租人)出租资产;及(3)于租赁届满时,芯鑫融资租赁将向新疆协鑫转让芯鑫融资租赁所购得的资产的全部权利。

公告称,框架协议乃表明订约方有意进行合作,惟框架协议所载的合作目的、原则及内容并无对任何一名订约方施加任何法律或具有约束力的责任。订约方将另行磋商并订立详细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于本公告日期,概无根据框架协议签订正式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