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以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本金为 6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与华融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融资租赁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杭州市曙光路 122 号世贸大厦六、七楼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伍拾玖亿贰仟陆佰柒拾陆万零柒佰伍拾肆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

  4、设备原值:人民币 158838674.09 元。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本金:6000 万元;

  3、租赁风险金:300 万元;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期限:36 个月;

  6、租金支付方式:等额本金按季支付;

  7、担保方式:回租协议项下的租赁物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租赁设备所有权:租赁期限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华融租赁,租赁期满,公司从华融租赁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9、回购方式:公司以名义货价留购租赁物(名义货价为 30 万元,如公司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名义货价优惠至 1 元)。

  五、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也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融资结构。

  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