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概述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联懋科技(莆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联懋”)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拟根据其实际经营需要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开展租赁本金不超过25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交易,公司为莆田联懋在前述额度内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莆田联懋与华融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杭州市曙光路 122 号世贸大厦六、七楼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伍拾玖亿贰仟陆佰柒拾陆万零柒佰伍拾肆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 称:联懋科技(莆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MA2YLG7A6P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仙港工业区瑞峰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呈祥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技术研发;电子设备、机械设备、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学镀膜、模具、塑胶、五金精密结构件、高档玻璃、蓝宝石玻璃、精密光学玻璃镜片、显示屏镜片等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莆田联懋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四、融资租赁事项的主要内容

  1、莆田联懋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本金为不超过 25000 万元。

  2、本次融资租赁事项额度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设备所属权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交易协议为准。

  五、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的目的及影响

  莆田联懋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能够更加有效地满足其中长期的资金需求和经营发展对生产设备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261460.54 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孙)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亦无逾期担保。实施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86460.5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86.58%,占公司最近一期(2016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 36.52%。

  七、董事会意见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融资租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莆田联懋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提高其经营效率。为便于顺利开展本次融资租赁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处理本次融资租赁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务。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孙公司莆田联懋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能够更加有效地满足其中长期的资金需求和经营发展对生产设备的需求。公司为莆田联懋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该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