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拟作为承租方与融资租赁机构进行本金不超过 50, 000 万元融资租赁交易。
●本公司与融资租赁机构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共同为此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袁永刚,袁永峰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现将有关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融资租赁机构 以直租和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融资租赁机构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共同为此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 具有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 并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
三、交易标的及交易情况介绍
1、租赁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2、租赁方式:直租和售后回租的方式;
3、 租赁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置的固定资产及合法持有的固定资产;
4、 租赁期限: 不超过 36 个月 ;
5、租赁利率: 随行就市;
6、租金及支付方式: 按照与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具体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执行;
7、 租赁设备所属权: 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期间,标的资产归属融资租赁机构;融资租赁结束,正常回购后标的资产归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8、担保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袁永峰共同为此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有关租赁物、租赁期限、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例,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 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扩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盘活公司资产,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升运营能力。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