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粤大湾区〔2021〕4号

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建设方案》已经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

2021年2月2日

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战略部署,更好发挥佛山市顺德区产业基础扎实、与港澳合作联系紧密、人文底蕴深厚等优势,不断提升粤港澳互利合作水平,现就建设佛山顺德粤港澳协同发展合作区制定本方案。
(二)打造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高地。

4.拓展产业金融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为顺德生产制造企业提供融资租赁、卖(买)方信贷、保险保障等配套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形式强化资本运营,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桂畔海产融生态小镇暨供应链金融基地”,推动港澳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与顺德制造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电商企业对接,根据产业链特点和各交易环节融资需求,提供更多优质融资产品和服务。支持家电、家具等特色产业的大型核心企业、专业市场整合产业链和信息链,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拓宽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