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
为促进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发展,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实体经济,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厦府办规〔2020〕2号)及《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若干措施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厦金管规〔2020〕4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度融资租赁公司扶持奖励申报工作。
请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
于2022年5月23日前提交注册所在地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门,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
同时,按要求在“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网址http://120.41.36.6:8888/)。超过约定时限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0〕2号)
2.《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若干措施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金管规〔2020〕4号)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5日
(联系人:陈苗 电话:2853838)
附件1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2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