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全文节选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

工信部联信〔2011〕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商务、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工业转型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六)推动信息化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现代化

促进新型业态发展。支持制造企业围绕推动产品的智能化、高端化和服务化,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发展在线检测、实时监控、远程诊断、在线维护、位置服务等新业态。围绕提高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项目设计、工程实(博客)施、系统集成、设施维护和管理运维等业务的信息化建设。适应制造业营销体系变革的新趋势,以信息化创新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提高融资租赁服务水平提升,加快建立高效、便捷、安全的融资租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