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碳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当下,融资租赁公司纷纷布局绿色产业,发挥自身与实体经济紧密联系的特性,以及“融资+融物”的业务属性优势,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关注绿色低碳领域的设备和资金需求,加大绿色租赁业务的投放力度,进一步推进绿色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关于绿色租赁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但其他政策文件多次提及运用融资租赁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内容。

  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2022.06

  1.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融资租赁项目的资金支持。

  2.支持登记注册在浦东新区的融资租赁公司探索开展绿色低碳相关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融资租赁业务。

  3.登记注册在浦东新区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等领域融资租赁业务的,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授权,可以适当放宽租赁资产余额集中度与关联度的监管限制。

  《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2021.08

  1.鼓励发展重大节能低碳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2.支持设立主要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融资租赁公司。

  天津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11

1.鼓励金融租赁公司突出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特色,积极开展绿色租赁业务,加强对京津冀区域绿色租赁业务布局。探索开展治污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2.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深耕具有比较优势的绿色产业领域,不断优化产品组合、交易结构设计,有效降低客户融资成本。提升绿色租赁资产管理能力,从业务创建、服务提供、资产管理、价值实现等方面构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和处置能力。

  3.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增强资金实力,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

  广东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2020.11

  1.鼓励金融租赁机构开展绿色资产、大型成套设备等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绿色运营。

  2.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探索开展绿色金融活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2022.06

  1.支持设立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绿色融资租赁公司。

  2.鼓励发展重大节能低碳环保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福建

  《关于印发三明市、南平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2022.08

  1.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资金渠道多元、金融服务有效、健康可持续的绿色投融资服务体系。

  2.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参与绿色金融业务。

  吉林

  《关于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11

  1.针对绿色物流的融资需求,利用绿色融资租赁有针对性地为绿色物流发展提供支持。

  江苏

  《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2021.09

  1.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浙江

  《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2021.09

  1.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关于有序做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2022.06

  1.支持绿色租赁围绕绿色建筑产业链提供金融服务。

  广西

  《关于加快发展“五个金融”的实施意见》2022.09

  1.引导金融租赁公司等机构参与绿色项目、发行绿色债券及从事绿色产业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2.加大对绿色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拓宽绿色产业直接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