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积极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加快民间投融资体系、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对民间投资的财税支持、产业扶持、政府服务等配套措施,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到2015年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超过60%的目标。

二、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节选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份比例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鼓励民间投资主体参股期货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金融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兴办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