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山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修订完善了《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产业扶持政策。该政策自2022年11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其中,《南山区企业融资扶持措施》第二章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第七条及《南山区促进金融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第三章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第十五条都明确提出支持供应链金融融资。两项政策对于供应链金融方面的资助均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最高按实际支付融资费用70%的比例给予费用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每类资助最高100万元。其中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最高按实际支付融资费用70%的比例给予费用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每类资助最高150万元

  在《南山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第五项优化金融服务第十三条中提出降低融资成本。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年贴息总额最高300万元。对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企业发债等融资支持项目,按照《南山区促进金融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支持供应链金融融资”政策,将资助上限提高50%。区属担保公司优先受理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担保申请,对专精特新企业按不高于0.5%/年的优惠费率收取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