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86条具体举措,强化任务分工,以落实好“横琴金融30条”,有力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合作开放。

  《实施方案》第29条提出,规范化发展地方特色金融。推动合作区地方金融组织管理权限下放。鼓励优质企业在合作区设立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支持合作区和澳门联动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

  第43-47条提出,促进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发展。

  节选如下:

  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3〕41号),有力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合作开放,加强与澳门金融市场联通,推动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打造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发展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现代金融产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发展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现代金融产业

  29.规范化发展地方特色金融。推动合作区地方金融组织管理权限下放。鼓励优质企业在合作区设立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支持合作区和澳门联动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横琴办)

  (十六)促进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发展

  43.推动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参与外债额度共享。融资租赁公司子公司在自身外债额度不足的情况下,可使用母公司尚未使用的外债额度借用外债。允许SPV项目公司共享其母公司尚未使用的外债额度。(责任单位: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44.实施跨境租赁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支持跨境经营性租赁外汇收支业务凭相关交易单证在银行办理,银行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责任单位:外汇局广东省分局)

  45.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允许银行为合作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远期、掉期、期权),通过套期保值降低汇率风险。(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外汇局广东省分局)

  46.依法合规探索租赁资产转让业务。推进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人民币结算试点,支持租赁企业盘活资金。(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47.依法合规探索国际商业保理业务。支持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机构向国内出口商提供外币保理融资服务。(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外汇局广东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