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着重强调了加强省外两类机构(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在陕展业备案工作:在省外注册登记的两类机构申请在陕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母公司须已纳入注册地监管名单,按照监管细则规定申请设立;在省外注册登记的两类机构未在陕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业务连续发生1年以上,长期与陕西辖内注册登记的经济组织开展主营业务,需进行报备。

  据小编了解,该《通知》意在鼓励两类机构积极符合监管要求,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导向,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问题机构出清,支持纳入监管名单企业跨区展业,规范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公司两类机构异地展业行为。

  经小编咨询了解,在“四、加强省外两类机构在陕展业备案工作”中对情况分了四类,一是申请在陕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按照新设程序办理;二是已设立的子公司、分支机构,需报备;三是未在陕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长期展业,需报备;四是未在陕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偶尔发生短期少量业务,需报备。大家结合自身情况对照申办。

  针对第二三四种情况,跨省展业机构报备工作,小编向大家简要介绍提供以下内容:

  01、按照正规文件格式书写,建议题目为纳入备案监管。

  02、文中内容,介绍总公司、子公司、分支公司成立经营情况,尤其是总公司纳入监管名单情况。如果是跨省展业报备,提供以上内容之外的,填报附件即可。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3、附件要求,证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总公司纳入监管名单(正常受理的变更批件、公示的监管名单等形式均可)。针对部分省市没有公示监管名单,只公示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名单,我们企业写清情况即可。陕西局会与注册地监管部门核实企业经营情况。

  研究《通知》,我们可以感受到备案程序简单,要求简化,有利于促进“合规企业”发展和展业。陕西局建立了监管系统,也便于长期展业机构简便报送。《通知》附件中有陕西省各市监管电话,方便大家联系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也有利于企业展业过程中对接咨询交流。《通知》也明确了新设变更正常受理,同时加大问题企业行业出清,进一步净化两类行业市场环境。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7月3日印发《陕西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陕金发〔2023〕74号)、《陕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陕金发〔2023〕75号),此次印发《通知》又是进一步加强两类行业监管的积极作为,在《通知》中强调了七方面具体工作,符合当前监管要求。陕西局的监管导向,明确了纳入监管名单的企业才可跨省展业,在业内起到了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未禁止未限制跨省展业,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导向,符合两类行业展业特点,给正规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陕西局可能是唯一统计全省全域展业总量情况的省份,目前各省监管部门只是掌握本省法人机构展业情况,并不掌握省外机构在全域展业情况,陕西局此举有利于更准确分析行业规模、掌握省内全域业务总量、了解省内外机构业务差异、把控在陕跨省展业机构数量,尤其有助于内部掌握区域市场主体融资情况,有利于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领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