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承接省“8+4”经济政策体系,助力“三个一号工程”,深入推进“五链”融合,着力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量,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再作新贡献,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11月8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公布《关于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2023年8月17日起实施。

  《意见》第一条提到“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的在《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有效期内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购置价或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年度内单个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

  相关条款节选如下

  关于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

  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支持工业数字化改造。对软硬件投资额100万元以上重点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额发生期12个月内)、经专家评审列入区重点智能化改造项目库,经备案并通过评审验收后的,按硬件投资额15%、软件投资额30%进行补助。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的在《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有效期内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购置价或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年度内单个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企业5G应用、云服务项目,购买3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补助,每年最高补助 20 万元。(区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