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2、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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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