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嘉融资租赁(00379.HK)公告,董事会近日获悉,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恒嘉资本有限公司已接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起诉状,法院已受理由北京恒嘉于中国(作为原告)就注资向香港恒嘉(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根据该起诉状,原告于该起诉状提出的申索为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注资金额22,610,000美元、其相关利息及由被告承担此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期,中安(北京恒嘉的另一名股东)尚未履行其于注资项下的19,390,000美元部份,且根据截至本公告日期的公开纪录,董事会注意到北京恒嘉亦未对其采取同等法律行动。

  根据中国法律顾问的初步法律评估,董事会认为有可靠的法律依据妥善处置申索。目前,法院定于2025年4月15日审理此案,香港恒嘉将与中国法律顾问紧密合作以为其自身辩护,并积极采取法律行动以保障本集团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