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给予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茂名公用”)拟与相关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简称“本次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保证茂名公用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交易文件(如有)的有效实施,公司拟对茂名公用《融资租赁合同》与其他交易文件(如有)项下义务的履行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法规,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担截至目前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
被担保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是否关
保担保余额担保额度市公司最近一
方持股比例期资产负债率联担保
方(亿元)(亿元)期净资产比例
公茂名公
60%47.85%0 1 0.00%否
司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6日
注册地址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702房
法定代表人孙灿乾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常规水
源利用技术研发;水资源管理;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
表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污染
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大气污染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
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市政设施
管理;海底管道运输服务;陆地管道运输;发电技术服务;计
量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
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东华能源持股60%,博瑞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二)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的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12月)(2024年1-6月)
资产总额11,920.61 13,040.08
负债总额5,120.84 6,240.30
所有者权益6,799.77 6,799.78
营业收入0 0
营业利润-0.01 0
净利润-0.01 0
资产负债率42.96%47.85%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受益人:相关租赁公司
2、担保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与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本次交易项下全部债务乘以东华能源持股比例,具体约定以最终签署的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茂名公用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可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与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强现金流稳定性,优化整体负债结构。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并对控股子公司茂名公用《融资租赁合同》的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3.03亿元,占上市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99.91%;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6亿元,占上市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9.95%。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茂名滨海新区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