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引导融资租赁行业更好发挥“融资+融物”金融服务功能,多地政府相继出台融资租赁财政补贴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制造业领域,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力支持企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扶持办法》2025.08.20
内容要点: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作区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合作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澳门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进行补贴,按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额的百分之五予以补贴,分年度安排,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融资成本。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
满足“属于澳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改地区〔2023〕302号)的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机构融资(不含以组合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企业,经认定的合作区上市后备企业”条件之一的中小微企业,可适用更高贴息及费用补贴标准,融资租赁补贴资金上限为一百二十万元。
《东莞市便利企业融资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07.04
内容要点:
对东莞市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时的银行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给予一次性融资租赁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期最高不超过3年,不足1年的部分按实际月数核算,单个企业单个自然年补贴额最高200万元。
甘肃省
《甘肃省融资租赁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方案》2025.08.12
内容要点:
2025-2027年符合条件的承租机构以直接租赁方式开展设备更新的,省级财政对租赁利息给予50%的补贴,单个项目贴息率不超过3%;单台(套)设备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年度财政总贴息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贴息额=租赁利息×贴息比例(50%),其中:租赁利息为剔除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后承租机构应付的票面利息;每年度单个承租机构新增贴息业务不超过1笔。
河南省
《关于做好贷款财政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2025.07.29
内容要点:
对制造业企业在2025年1月1日后,与“省级合作融资租赁机构”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实施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河南省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融资租赁项目清单”内项目)给予支持,按照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的2%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福建省
《关于实施福建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专项政策的通知》2025.07.14
内容要点:
福建省级财政对省内(不含厦门)工业领域经营主体采用融资租赁(直租或直租转回租)方式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的技改项目,按设备融资租赁实际投放金额给予最长3年、年化2%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同时获得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和本专项政策支持的项目,项目中的不同设备可按规定分别申请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或设备融资租赁贴息。
融资租赁利率由经营主体与金融租赁公司协商确定,贴息期内年化利率应不高于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50个基点。
本政策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江苏省
《江苏省制造业融资租赁财政贴息实施方案(2025年)》2025.06.16
内容要点:
本方案明确对我省制造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符合条件的直租项目(含直接租赁转售后回租)相关支出给予年化2个百分点贴息。纳入贴息范围的租赁合同须同时符合合同年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2倍(合同期限超过1年时参考5年期LPR)以及合同年化内部收益率(IRR)不超过8%两个要求。
单个项目年度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企业多个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分别测算贴息金额,单个企业年度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单个企业同时享受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支持以及制造业融资租赁财政贴息支持的,年度贴息资金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期限条件:2025年起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直租业务可享受贴息支持。贴息政策发布前已签订租赁合同、贴息政策期间发生直租利息支出的,租赁公司按要求与企业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后,也可纳入贴息政策支持范围。贴息政策暂定执行至2026年,如政策执行成效好,将视情况延长执行期限。
浙江省
《2025年绍兴市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05.29
内容要点:
对符合条件的以优惠综合费率(不高于同期一年期LPR+1%)支持企业设备更新的融资租赁业务,按当年实际投放金额的0.5%给予租赁公司奖励。
上海市
《上海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2025.04.03
内容要点: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支持,其中特别重大项目给予核定项目投资10%、最高1亿元的支持。
安徽省
《安徽省推进融资租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03.06
内容要点:
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对期限在3年期及以上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按照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最高300万元。
制造业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采购或盘活用于生产制造的设备,设备所属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设备租赁期限不低于2年的,省级按照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对皖北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资金上浮20%。
四川省
《关于做好2025年"技改贷""设备更新贷"贴息工作的通知》2025.03.03
内容要点:
贴息政策支持范围为纳入“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的业主单位,且首批合作金融机构已向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各类贷款(或融资租赁)。
在融资租赁贴息方面,对企业采用直接融资租赁设备方式(含直转回)开展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给予支持,按年利率1.5%给予不超过1年期的财政贴息,每个年度内单一企业最高获得的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期限条件: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签订融资合同或放款(交易)的技改和设备更新承担企业,可享受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