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数据资产化与金融化进程加速,融资租赁行业迎来结构性机遇。本文聚焦融资租赁企业与城投公司合作场景,结合政策导向、市场实践及案例,分析数据资产融资租赁业务的核心逻辑、操作路径与风险应对策略,为行业创新提供实践参考。

  01、政策背景与市场驱动

  政策背景方面,一是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国家数字化战略为数字资产提供顶层设计支持,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探索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4年施行)为数据资产入表奠定会计基础。财政部2024年1月1日印发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我国数据资产化的进程随之拉开大幕,数据资产价值盘活空间巨大。二是地方试点先行,北京、上海、深圳等省市出台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方案,明确支持数据资产金融化创新。七成以上省级行政区组建了省级数字产业主体。

  市场需求方面,城投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等方面“双向奔赴”。

  一方面来自城投公司转型压力,传统土地财政模式弱化,城投公司需通过数据资产盘活存量、优化资产负债表(截至2023年,全国城投平台数据资产潜在估值超10万亿元)。当前及未来的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城投公司推进数据资产入表,挖掘数据资产价值,在摆脱债务压力、融资受限、转型挑战、政策约束及非标风险等问题具有积极意义。已有多家城投公司发力智慧停车、智慧医疗、智慧农业等领域“掘金”。

  另一方面来自融资租赁行业升级需求,传统设备租赁市场趋近饱和,数据资产融资租赁成为差异化竞争突破口。数据资产属于创新型经营性资产,以城投公司为例,各地城投公司参与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积累了数字资源,融资租赁公司联合数字资源技术力量通过与城投公司合作,使数据资产有望成为融资租赁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02、数据资产融资业务逻辑

  数据资产融资以数据资产(所有权)为标的物,融资租赁公司提供金融产品,满足城投公司轻资产化运营与流动性管理需求。由于数字资产的“无形性”,融资租赁公司难以通过传统的融资租赁“融资+融物”模式开展业务。现阶段的城投公司数据资产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辅以数字资产保险、数据信托、证券化产品、作价入股和交易等方式,如湖南、河北等地城投公司完成“首单”数据资产融资业务,杭州有城投租赁公司开展数据知识产权ABN(以智慧交通数据收益权为基础资产开发“数据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实现数据资产跨周期融资)。

  数据资产融资租赁即以数据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或收益权)为标的物,如果能通过融资租赁“融资+数字化租赁物”模式开展业务,将能够为城投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从而摆脱传统的政信类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困境。政信类融资租赁通常选择地下管网、城市道路、桥梁管道等作为租赁物,由于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以及价值不确定问题而存在业务风险,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受制于监管层面的比重压降。

  当然,数字资产租赁物的法律问题还需要时间,但业界已有融资租赁公司探索数据资产作为租赁物的业务,把数据资产视为著作权、知识产权类的无形资产的延伸,数字资产的融资租赁应以数据资产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数据资产是否会产生收益,对标传统业务的审查机制,对数据资产进行评级和估值,探索数字资产融资租赁业务的可行性。例如,数字资产标的物范围包括:智慧城市运营数据(如交通、环保、能源)、公共服务数据(如医疗、教育)、企业征信数据等高价值场景。数据资产的估值方法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综合定价,重点参考数据应用场景现金流(如某市的公交数据资产计价标准为参考)。

  03、合作模式与实施路径

融资租赁公司与城投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的模式创新不在于融资租赁交易方式,而是选择数字资产作为租赁物带来的操作方式与服务场景的变化。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是直租、售后回租为主,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智慧城市项目、存量项目资产方面提供融资服务,其中数据资产将成为将成为城投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替代或补充实物资产。当未来数据资产运营具备经济效益达到足够规模后,融资租赁公司可帮助城投公司提供(科创债券融资、数据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结构化融资安排。

  融资租赁公司与城投公司合作实施路径也有别于传统模式,数字资产融资租赁的实施体现了“确权是基础”、“资产化是关键”、“风控体系是关键”管理特征。

  第一,数字资产的所有权与与合规性是基础。数字资产的确权依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都边界。还需要通过区块链存证、智能合约(参考杭州数据交易所链上登记系统)等数字技术手段实现权属可追溯。

  第二,资产化流程是难点也是重点。以业界的实践来看,需要建立数字化资产管理平台,获取数据(如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的位置、能耗、工况等数据),再经过“数据清洗→脱敏处理→场景建模→价值评估→会计入表”流程完成数据入表(某城投公司城投智慧水务数据处理方式为例),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管理数据使用数据。数据资产化流程需要以城投公司为载体,联合专业的数字技术机构、注册登记、交易市场等机构参与。

  第三,数字资产的风控体系有别于传统风控,需要在传统风控体系上建立与数字资产相适应的“技术+法律+金融”三重风控体系。例如:技术层面要实现数据使用留痕、API接口权限管控等;法律层面要设立数据使用范围限制条款等;金融层面要运用数据资产与传统资产组合增信等。

  04、风险挑战与应对策略

  开展数字资产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数据资产的估值波动风险问题,数据价值受应用场景变化影响显著(如突出事件可能导致数据价值缩水)。二是法律合规风险,关于数字资产的立法需要在实践中持续完善,解决数据权属争议、隐私泄露风险问题。三是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还存在流动性风险导致二级市场交易机制不健全,资产退出难度大。

  上述风险挑战的应对策略可参考风险的处理方式(规避、降低、转移、承受)组合使用。比如,优先选择重点城市的城投公司的优质数字资产试点合作,规避地方债务风险高数字化水平低的城市。引入期权设计,租金与数据收益动态挂钩(如设置基准租金+超额分成条款),运用动态估值机制提高收益对冲损失以降低风险;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数据资产信用保险产品(参考上海数据交易所试点案例)分担风险降低损失;倡导行业内生态共建,联合数据交易所、第三方评估机构构建标准化交易生态。

  数据资产的融资租赁的风险管理是影响该类项目的难点,对部分关注数据资产市场潜力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切入数字化资产细分市场,避开头部企业竞争,获得更高的收益及政策补贴。

  05、未来展望与建议

  数据资产入表催生多省市级行政区组建了数字产业主体,推动了地方城投平台融资业务落地。数据资产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数字资产融资租赁渗透力随着政策、法规、技术等完善而提高。

  对融资租赁企业,设立数据金融事业部,培育“懂数据+懂金融”复合型团队,选择合适的场景构建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开展数字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探索“数据租赁+运营分成”混合盈利模式。特别是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可优先开发政务、民生类高合规性数据价值(盘活停车位、保租房、物流园等数据资产),条件允许情况下联合头部城投公司申报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获取政策倾斜。

  对城投公司:根据所在产业类型(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政务数据等)与行业优势,成立数据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立专业化的数字科技团队,联合第三方数据服务商运营数字产业,深挖城市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数据资产治理、盘活与投融资等领域潜力,打通“数据-资源-产品-资产”环节的场景转换,产生持续的现金流。

  06、结语

  数据资产融资租赁不仅是城投公司破解融资困局的新路径,更是融资租赁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抓手。随着数据产权制度完善、交易基础设施健全,该模式有望重塑城投融资生态,成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