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在近日召开的“重庆私募股权融资资本论坛”上说,未来几年重庆市将在稳步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市场建设的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公司等六类金融企业的发展,目标是将重庆打造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积聚的金融高地,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

  据了解,今年10月中旬,重庆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通过了《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允许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管理企业)以有限合伙的方式登记注册,并将股权投资类企业认定为金融创新机构和鼓励类产业。此外,股权投资企业可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庆金融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享受在指定区域新建或购置自用办公房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租赁办公房按房屋租金30%补贴,营业税享受相当于“免二减三”的财政补贴,企业高管人员深造、购买住房等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免三减二”的财政补贴;以有限合伙方式登记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其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可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可按“利益、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