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处理日新中国与其原高管劳动纠纷时,我们发现纠纷的表象下,隐藏的却是全球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一TPG通过欺骗商务部,间接并购日新中国牟取暴利的事实。”

  “在处理日新中国与其原高管劳动纠纷时,我们发现纠纷的表象下,隐藏的却是全球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一TPG通过欺骗商务部,间接并购日新中国牟取暴利的事实。”昨日,一位正在处理日本四大非银行金融机构之一日新集团(NISGroup株式会社)中国子公司—日新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下简称日新中国)劳动纠纷案的法律事务联系人向早报记者独家透露,他们已上书国家商务部,请求撤销日新中国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资格。

  公开资料显示,日新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为国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外商独资企业。

  公司原高管离奇去职

  据早报记者了解,原日新中国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云薇目前已向法院起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该局撤销日新中国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

  “其实我们离开公司是今年9月2日,不是我们自己辞职。当他们(现入主日新中国的TPG相关人士)把我们赶走的时候,也没有向媒体透露。”陈云薇告诉早报记者。

  日新中国发出的解除合同信称,陈云薇等众原高管离开的原因是“严重违反公司章程,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等行为,已严重破坏公司利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而来自外界的评价却十分肯定陈云薇的能力。此前,TPG合伙人马雪征对媒体称,“一家外资金融机构(指日新)在华建立如此强大的增长平台实属罕见。”

  举证TPG涉嫌骗取审批

  正是对日新中国原高管“清洗”引发的劳资纠纷,相关部门才开始调查TPG涉嫌骗取商务部审批事件。

  “日新中国原来的唯一股东是日新集团。2007年12月10日,TPG与NIS达成了收购日新中国的协议—由TPG最终地、间接地控制日新中国。”据该案律师表示,为实现上述并购,2007年12月12日,日新集团首先请求商务部批准其将所持的日新中国100%股权转让给日新香港。“然而,在申请商务部批准的文件中,日新集团却隐瞒了上述2007年12月10日已生效的并购交易。反而谎称此次股权转让是出于‘内部重组需要’,并向商务部保证‘变更后的投资者日新香港仍由日新集团100%持有。’”

  “根据当时并购交易安排,今年2月收购完成时,TPG与日新集团将共同控制一家在特拉华的公司(日新美国),由日新美国全资控制一家在开曼的公司(日新开曼),而该公司的香港子公司(日新香港)则将是日新中国的唯一股东。此外,TPG还将成为日新集团的最大股东。总之,日新中国将由TPG最终实际控股。”据该律师分析,日新集团和TPG隐瞒事实而作出虚假陈述的目的就是为骗取商务部的审批。

  根据我国《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外商投资项目申请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项目批准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审批机关应当撤销对该项目的批准,并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近年来,TPG对亚洲的金融领域产生了浓厚兴趣。目前TPG在中国也已投资了深圳发展银行。

  据悉,与该案相关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劳动仲裁都在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