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南京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加大对担保机构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扩大对担保机构的扶持范围。除贷款担保服务以外,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票据贴现担保、委托贷款、设备租赁、融资租赁、再担保等其它形式的融资服务,一并纳入补贴扶持范围,补贴标准为年累计担保额的1.5%。

  二是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做大做强。鼓励社会资本注资,对达到条件的,按增资额的2.5%给予配套奖励。支持区县财政资金投入,对达到条件的,按净增加财政投入的20%给予配套补助。对新设立的或增资、重组后的担保机构,市区注册资金达到9000万元、县级注册资金达到8000万元的,且年累计担保额达到其注册资金三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是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与补助补偿机制。对在政策扶持期内发生经营风险,并出现代偿损失的担保机构,给予20%的补偿。

  四是完善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收费制度,对担保机构年综合收费率在1—2%之间的服务项目,市政府将对不足2%的收费差额给予50%的降低收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