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省直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发展改革、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9个方面26个领域266项具体直通事项。

据悉,直通车制度将自12月1日起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正式实施,并赋予航空港区“省辖市一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涉及用地直批、价格自定、政策直享……

除了上述出台的政策, 省政府对航空港区的支持力度不断升级,还出台了《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共含81项支持政策,包含了实验区建设所涉及的财税、口岸建设及通关便利化、金融、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人才保障等7个方面。
支持设立专营科技支行

《政策》指出,支持航空港区率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探索离岸金融、信托等金融创新。支持融资租赁机构通过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探索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在航空港区设立专营科技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