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中国融资租赁业复兴后波动较大的一年,也是在多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特别是受益于各地政府陆续出台的融资租赁支持政策,融资租赁业的整体规模有了可观的增长。

  行业发展规模喜人

  天津租赁行业协会会长、经济学家杨海田长期关注融资租赁发展。在其主编的《2013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中对2013年融资租赁的整体状况有所回顾。该报告指出, 2013年年初开始,融资租赁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到6月底,业务总量比2012年年底增长22.6%。

  但自8月份以后,新的税收政策对融资租赁行业冲击很大,售后回租等业务几乎处于停滞状态,致使第三季度出现环比零增长。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售后回租业务是融资租赁业三大传统业务之一,无论是经营理念、运作方式、保证手段,都与银行的抵押贷款有着本质的不同。在我国,售后回租业务总量已经达到1万亿元左右的规模,尚未发现重大违纪违规现象和足以影响行业发展的风险。有鉴于此,2013年12月中旬,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恢复了售后回租业务差额纳税的政策,最高法院也否决了售后回租即是抵押贷款的指控。业内外人士均认为,由于较好地解决了售后回租业务属性问题,为租赁业务顺利开展铺平道路,使这一业务重现生机。

  据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融资租赁公司突破1000家,达到1026家,比年初的560家增加466家,增长83.2%。其中,金融租赁23家,增加3家;内资租赁123家,增加43家;外商租赁880家,增加约420家。2013年底,行业注册资金突破3000亿人民币大关,达到3060亿人民币,比上年的1890亿增加了1170亿元,增长61.9%。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突破2万亿元大关,达到21000亿元,比上年底15500亿元增加5500亿元,增长幅度为35.5%。其中,金融租赁合同余额约8600亿元,增长30.3%;内资租赁合同余额约6900亿元,增长27.8%;外商租赁合同余额约5500亿元,增长57.1%。

  问题犹存有待解决

  2013年中国融资租赁业的突破性发展来之不易,杨海田认为,成就的取得是在行业波动和政策争议状态下实现的。但是,也正是由于这种波动和争议,引起了社会对融资租赁的广泛关注,使融资租赁行业的认知度大幅提升,也使其在2014年及以后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更为广阔的空间。不过,他同时表示,融资租赁行业要健康发展,必须认真面对发展区域失衡、行业定位等问题。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严重不平衡。有数据显示,绝大部分融资租赁企业仍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京、津、沪,而在内蒙古、黑龙江、贵州、宁夏等省区尚无组建融资租赁公司的信息。

  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定位虽然得到关注,但是彻底明确仍待时日。201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税制改革及最高法院关于融资租赁纠纷的司法解释之所以引起行业波动,其中的根本原因是业内外对融资租赁的行业定位不明确,从而导致政策取向发生偏移。通过讨论,绝大部分行业专家和企业都认识到,融资租赁不是“二银行”、“类金融”、“准金融”、“金融服务业”或是“流通服务业”,它应该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放心保)业、信托业一样,同属于金融业,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应属于非银行金融企业。因此融资租赁业应该与银行业、保险业一样,享受同样的差额纳税税收政策。

  另外,随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壮大,走出国门拓展国际租赁市场将是租赁业要考虑的问题。据预测,在未来数年内,我国融资租赁业每年业务总量将以50%以上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6年左右,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将超过5万亿元,约折合8300亿美元,届时将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租赁大国。这给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十分难得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非常紧迫的挑战。因此,租赁企业在拓展国内租赁市场的同时,还必须准备参与到国际租赁市场的竞争中去。

  风险防控不可小视

  作为带有金融属性的业务,融资租赁的风险防控需要引起业界的进一步关注。当前,我国正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对于融资租赁是否是影子银行虽仍有争论,但是融资租赁介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确是不争的事实。杨海田认为,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业整体运作良好,尚未发现会影响整个行业的风险问题,但作为单个租赁企业来说,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出现风险的几率也会增多。行业组织必须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明确要求所属企业,在未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进行社会集资;不得以会员制、入股分红等方式筹集运营资金;不得以保证金、租赁项下存款等名义高息揽存,不得在没有实际租赁标的的情况下进行资金空转。同时,必须按照各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不良资产比率不超过1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100%。各租赁企业均应创造条件建立起风险准备金制度,以保证我国租赁行业继续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