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十一项指导意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外贸的支持作用。

一、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灵活运用流动资金贷款、进出口信用贷款、保理贷款、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加强对有订单、有效益的进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小微企业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信用增进等多种创新相互配合,拓宽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外贸的支持作用。鼓励中国进出口银行增加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优惠贷款投放,简化优买、优贷项目和资金审批程序,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特别是中小企业进出口信贷的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贸易扶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

三、积极发展融资租赁。积极发展以有形动产为标的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大型设备进出口。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等方式,扩大融资渠道。